正义网记者8月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原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功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功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功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周功民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视频号
【资料图】
长期在海南任职
退休5年多后被查
官方简历显示,周功民出生于1957年4月,安徽安庆人。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其长期在海南省任职:历任海南省接待办综合处副处长,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二处调研员、秘书处处长、四处处长;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主任;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2017年5月办理退休。至2023年4月被查,周功民已退休5年多。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大搞权钱交易
7月20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原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功民被开除党籍。
经查,周功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功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退而不休”,大搞权钱交易。周功民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功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