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3-05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收购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向上海
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其持有的上海房屋
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股 5%以上股东,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其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公司拟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股东大会未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交易对价。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拟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非公开现金协议的方式收购上海现代建
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上海房
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屋检测站”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价格参照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威资产评
估”)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送审稿)
(以下简称“《评
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交易。《评估报告》所载的评
估结果尚需完成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
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现代设计集
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代设计集团系持有华建集团 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2,8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 258 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
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
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现代设计集团持有华建集团 12.19 %的股份。
现代设计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项目
元)
总资产 137,850.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475.74
营业收入 16,599.04
净利润 -1,949.3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房屋检测站 100%股权。
房屋检测站的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小杰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 495 号南楼 2002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
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检测站的注册资本金额为 100 万元,现
代设计集团系房屋检测站的唯一股东。
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房屋检测站 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目标公司财务状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中汇沪会审(2023)第 1114 号),房屋检测站最近一年的审计报
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房屋检测站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万元) /2023 年 1-6 月(万元)
总资产 8,774.16 11,491.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79.44 7,936.38
营业收入 6,635.38 4,860.37
净利润 289.95 356.94
(四)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
者改制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曾进行过公司制改制,
改制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 2 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处置的复函》(沪
财建[2022]52 号)以及市国资委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市国资
委关于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
[2022]194 号),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产权由市国资委无偿划转至
现代设计集团。
核对和查实工作,形成《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清产核资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清产核资报告》
由现代设计集团审核认定。
站改制审计报告》(中汇沪会审[2023]0105 号)。
公司制改制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
评报字(2023)第 0055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资
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为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经
资产基础法评估,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
立的前提下,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总资产评估值为 8,630 万元负债评
估值为 787.27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7,842.73 万元,较
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 1,887.90 万元,增值率 31.70%。
检测站实施公司制改制的批复》,同意上海房屋检测站按照《上海房
屋质量检测站公司制改制方案》实施公司制改制,并根据申威资产评
估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
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7,842.73 万元。同意净资产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7,842.73 万元中 100 万元作为改制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剩余 7,742.7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上
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制后,房屋检测站的注册资本金额为 100 万元,现代设计集团系房屋
检测站的唯一股东。
根据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上海房屋
质量检测站公司制改制方案合法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房屋检测站
的改制具备必要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备案流程,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影响房屋检测
站改制设立公司的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五) 其他重要事项
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
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财产品。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申威资产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送审稿),鉴于本次交
易为协议收购股权的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更能客观、合理地反映房
屋检测站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
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
成立的前提下,房屋检测站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 10,800.00 万
元。较审计后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增值 2,837.54 万元,
增值率 35.64%;较审计后母公司单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增值 3,787.27
万元,增值率 54.01 %。
根据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房屋检测站
万元,最终交易对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值为准。该定价过程公
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上述《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并
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和承担
自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日期间,与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
亏损由华建集团享有和承担,现代设计集团对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
目标公司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房屋检测站将为华建集团贡献较好主营收入及
稳定的利润增长。根据华建集团检测业务专项规划,在华建集团“十
四五”规划引领下,要快速做大做强检测板块,成为华建集团战略新
兴的增量板块,使其成为华建集团检测业务板块的主力军,并通过整
合公司既有检测业务团队,在检测业务综合承接能力提升的基础上,
发挥规模效应,提高项目利润率,为公司创造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贡
献来源。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以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
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华、沈立东、夏冰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
对, 0 票弃权。
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
批权限的规定。公司与现代设计集团发生的该次关联交易,以《上海
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上海房
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送审稿)
所列载的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确定的评估结
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威资产评估对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评估。
经核查,申威资产评估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程
序,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
司、现代设计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
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沟通,聘请申威资产评估作为本次交易项下标
的股权的评估机构,相关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标的股权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上海房屋质量
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运用了合规且符合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真实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
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
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董事会前,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专家评审会并获得专家组确认,
完成公示程序。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
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中
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和胜任能力,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
有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
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
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送审稿)所载的评估结果尚
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本次交
易公司拟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备查文件
案的事前认可的函;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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