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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18日消息(记者 蒙健)亲戚停业的店铺内还剩下一批不可降解塑料袋、碗,为了“不浪费”,海口保税区欣凯餐饮店拿到了自己的店里使用,不料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近日,因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口保税区欣凯餐饮店被依法予以处罚2000元。
据介绍,7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依法对海口保税区欣凯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餐饮店从亲戚停业的店铺免费取得塑料制品供个人经营活动使用。具体详情为:白色塑料袋374个,标明制造使用材料为聚乙烯“PE”,图标为“>(PE-HD)-St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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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执法人员向该餐饮店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限期内提供被查获塑料制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但其无法提供。上述塑料制品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所指的商品包装袋和碗(含盖)。随后,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涉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立案调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认定,海口保税区欣凯餐饮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餐饮店予以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白色塑料袋374个和塑料碗331个),并罚款2000元。